(1)选用满足热稳定要求的电缆。选用的电缆,在正常情况下,能满足长期额定负荷的发热要求,在短路情况下,能满足短时热稳定,避免电缆过热起火。 (2)防止运行过负荷。电缆带负荷运行时,一般不超过额定负荷运行,若过负荷运行,应严格控制电缆的过负荷运行时间,以免过负荷发热使电缆起火。 (3)遵守电缆敷设的有关规定。电缆敷设时应尽量远离热源,避免与蒸汽管道平行或交叉布置,若平行或交叉,应保持规定的距离,并采取隔热措施,禁止电缆全线平行敷设在热管道的上边或下边;在有些管道的隧道或沟内,一般避免敷设电缆,如需敷设,应采取隔热措施;架空敷设的电缆,尤其是塑料、橡胶电缆,应有防止热管道等热影响的隔热措施;电缆敷设时,电缆之间、电缆与热力管道及其他管道之间、电缆与道路、铁路、建筑物等之间平行或交叉的距离应满足规程的规定;此外,电缆敷应留有波形余度,以防冬季电缆停止运行收缩产生过大拉力而损坏电缆绝缘。电缆转弯应保证*小的曲率半径,以防过度弯曲而损坏电缆绝缘
本厂可根据客户需要订制不同型号电线电缆. 工作时间:夏AM8:00-AM12:00 PM12:30-PM6:00 (周六、日不休) 冬AM8:00-AM12:00 PM12:30-PM5:30 (周六、日不休) 汇款说明:请汇完款后及时传真汇款底单或邮件通知我公司,以便及时入帐并及时发货。 【联系人 :毕海兵 】 【手机: 13785623724 15132672227 】 【联系QQ: 627494561 】 【直线座机:0316-5961051 】 【传真:0316-5962558自动接收】 【网站:http://www.TL998.com】 【邮箱627494561@qq.com】 【产品价格】电议(含17%增值税含运费) 【产品质量】原装** 【产品包装】全新原装 【生产厂家】天津市电缆总厂第一分厂 【生产基地】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毕演马电缆工业区 【组织机构代码证】10950374-4 【CCC认 证 编 号】2003010105102124 【营业执照注册号】131025100000917 【登记证】131025109503744 【汇款帐号】91608040020110001507 【开户行】河北省大城县刘固献农村信用合作社